定于2026年4月8日上午9时至2026年4月9日上午9时(延时的除外),在农交云数字平台对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烟台村烟台中路41号主体建筑物及烟台中路戏台对面铁皮棚拆除回收权进行增价式公开竞价,具体竞价事宜详见《竞价协议》及《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处置协议》(样本)等相关文件。
一、标的情况:

二、交易条件:
报名对象及要求:有效存续、经营范围包括拆除工程等内容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有意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往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实名备案,再在上述农交云数字平台进行报名。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若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价的,可按交易起始价成交。
三、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账户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专用账户,账号:201000355725636000001,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竞价保证金不得代缴,汇入时请备注:烟台村项目。
履约保证金:3万元。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
咨询、看样及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实名备案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东侧门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86589971 15657789226
监督电话:0577-86589001
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烟台村集体经济组织
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竞 价 须 知
为了规范竞价行为,维护竞价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标的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间,有权了解相关标的物具体情况,有权查看相关标的物的资料。敬请各位竞价人认真咨询,自行了解一切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并仔细阅读本次竞价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须知,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物情况和《竞价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一旦进入竞价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物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二、本次竞价会采用“上不封顶,下保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页面将显示起始价,竞价人根据操作提示应价,每档加价幅度以操作页面规定为准。成交方式:无人再次加价且竞价时间倒计时结束,则应价最高者成交。在竞价中,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价人,可按交易起始价成交。
三、本次竞价设置延时5分钟结束,即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若有人出价,在出价的基础上往后再延迟5分钟结束竞价,直至无人再次出价,倒计时结束,价高者得。
四、竞价人参加竞价,须上传身份信息,并向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纳竞价保证金。
五、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代理人必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价人同等权利和义务。经组织方认可的竞价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被视为竞价人本人,竞价代理人与组织方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都由竞价委托人本人承担。
六、参加本次竞价会的竞价人(代理人)资格由组织方负责确定及审核,如发现竞价人(代理人)有涉嫌串标行为的,则组织方有权撤销其竞价资格(拒绝其报名)。
七、组织方已将知道的标的物瑕疵向竞价人说明,但委托人、组织方声明:对本次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组织方通过清单、展示、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标的物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价人参考,并不代表组织方的任何承诺,即组织方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已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标的物,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及价值等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
八、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身份信息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对于竞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的情况或竞得人签署以上合同后,在确定的期限内不支付规定价款及费用的,都视为竞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竞价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九、竞得人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成交文书时,组织方有权审查其身份信息及携带相关凭证,对于竞得人身份信息提供有误或涉嫌违法串标行为等情况的,则组织方有权要求补充齐全或撤销其竞价成交资格,所交竞价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十、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平台软件服务费。除农交云平台软件服务费外,其余剩余应交款采用线下支付尾款的方式,交纳至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号。
十一、竞价人参加竞价,必须遵守竞价秩序和竞价程序,不得妨碍组织方的正常工作,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可以撤回标的。委托人撤回标的的,委托人以及组织方不向竞价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
十三、本《竞价须知》与《竞价协议》是《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与《竞价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竞价人阅读本竞价须知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知晓本须知的真实意思,并表示愿意接受和遵守本须知。
竞价主持人: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注意事项告知书
一、出租人: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烟台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标的情况:

三、竞价活动的相关规定
1、本次竞价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价人参考。竞价人在竞价前应仔细勘探标的状况,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标的房产及土地性质、产业政策、行业进驻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及风险等一切信息,竞价标的规划用途等以不动产权中心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负。竞价主持人对标的外观、质量、结构、装修等不作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价主持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产权证明等原因)拒绝支付成交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或拒绝接收出租人交付的标的。
2、竞价人在签订本注意事项告知书前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面积、位置、现状、瑕疵、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竞价主持人及出租人接受。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价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3、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若失信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的,查处后将没收不予退还,产生的相关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无涉。
四、成交事项:
1、竞租人竞价成交后,即为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一次性支付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齐)。
交易服务费计算如下: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农交云数字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计算如下:

3、竞得人付清相关款项,委托方发出拆除通知后,于3日内与烟台村签订《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处置协议》,交易起止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标的物由委托方按移交时的现场现状移交给竞得人。
五、成交相关事项说明:
1、竞得人在进行房屋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期间,如需修建施工围墙以确保施工安全时,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工程要求:竞得人须在村集体发出拆除通知书3天内与村集体签订《拆除协议书》,并在签订后半个月内依次拆除地面上主体建筑物并完成垃圾清运、场地移交等所有拆除工作。
3、竞得人在进行拆除工作时,必须确保不对标的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拆除或大面积破坏。如发生破坏,竞得人需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村集体也有权要求竞得人原样修复道路或照价赔偿。
4、竞得人在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村集体的安全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等。如因竞得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影响村集体安全运行的,竞得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竞得人在施工前应对拆除工程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安全风险、环境风险等。竞得人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6、现状以现场踏勘的现状为准,竞得人不得以实际拆除时建筑物及其构筑物的现状与现场踏勘时建筑物及其构筑物的现状不一致而提出村集体予以补偿等任何要求。
7、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拆除进度延误的,拆除协议终止,由村集体自行处置。
8、其它违约责任的追究,由村集体及相关单位根据有关拆除施工安全规定处以相应的扣款。发生不可抗力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如遇特殊情况,竞价主持人对竞价会资料进行修正,如有修正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公开告知全体参会竞价人。
2、本次竞价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仅供参考,若因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标的物现状有误差的,具体以标的物现状及有效文(证)件为准。
3、委托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委托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竞价主持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委托方及竞价主持人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4、施工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使用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参照《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处置协议》(样本)。该协议由竞得人与委托方自行签订,竞价主持人对竞得人与委托方的《房屋拆除及拆除物处置协议》出现的纠纷概不干涉,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报名对象及要求:有效存续、经营范围包括拆除工程等内容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 状态 | 竞价号 | 价格(元) | 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