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10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zichan.html/),对泰顺县筱村镇里垟村精品杨梅共富产业园20年经营权流转进行增价式竞价,具体事宜详见《竞价协议》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等相关文本。
一、标的情况
标的 编号 | 标的坐落地址 | 面积 | 流转 期限 | 年流转费 起始价 | 竞价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1 | 泰顺县筱村镇里垟村精品杨梅共富产业园 | 约150亩 | 20年 | 112500元 | 10000元 | 成交价的 一年流转费 |
注:1、因产业园一期项目于2022年开发建设完成,前5年为水果杨梅培育期,不计算流转费及流转期限内。如有成交,年流转费从2027年开始计算,流转期内费用不变,一年一付,次年起需在上一年流转费到期前30日付清;2、主要项目:杨梅种植。 |
二、交易条件
有意者,须登录京东资产交易平台进行报名,个人上传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上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成交者须向京东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其竞价保证金扣除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未成交者,保证金由京东平台自动无息退还。
若只有一家竞价人参与竞价的,可按年流转费起始价成交。
三、保证金及成交事宜
(一)竞价保证金:1万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京东平台支付成功为准。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个人携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咨询、看样、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坪溪路202号农业农村局1号楼105室
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毛先生13706613991
网格监督电话:18989723695
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泰顺县筱村镇里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竞 价 须 知
为了规范竞价行为,维护竞价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标的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间,有权了解相关标的物具体情况,有权查看相关标的物的资料。敬请各位竞价人认真咨询,自行了解一切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并仔细阅读本次竞价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须知,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物情况和《竞价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一旦进入竞价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物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
二、本次竞价会采用“上不封顶,下保底价”的增价竞价方式,页面将显示起始价,竞价人根据操作提示应价,每档加价幅度以操作页面规定为准。成交方式:无人再次加价且竞价时间倒计时结束,则应价最高者成交。在竞价中,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价人,可按年流转费起始价成交。
三、本次竞价设置延时5分钟结束,即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若有人出价,在出价的基础上往后再延迟5分钟结束竞价,直至无人再次出价,倒计时结束,价高者得。
四、竞价人参加竞价,须上传身份信息,并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
五、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代理人必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价人同等权利和义务。经组织方认可的竞价代理人在竞价过程中被视为竞价人本人,竞价代理人与组织方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都由竞价委托人本人承担。
六、参加本次竞价会的竞价人(代理人)资格由组织方负责确定及审核,如发现竞价人(代理人)有涉嫌串标行为的,则组织方有权撤销其竞价资格(拒绝其报名)。
七、组织方已将知道的标的物瑕疵向竞价人说明,但委托人、组织方声明:对本次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组织方通过清单、展示、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于标的物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价人参考,并不代表组织方的任何承诺,即组织方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价人已亲自审看展示或预展的标的物,并凭借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及价值等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
八、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身份信息前往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对于竞得人拖延签署及拒绝签署的情况或竞得人签署以上合同后,在确定的期限内不支付规定价款及费用的,都视为竞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竞价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九、竞得人前往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签订相关成交文书时,组织方有权审查其身份信息及携带相关凭证,对于竞得人身份信息提供有误或涉嫌违法串标行为等情况的,则组织方有权要求补充齐全或撤销其竞价成交资格,所交竞价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组织方的(预期)收入及其它费用损失。
十、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流转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平台技术服务费。除京东平台技术服务费外,其余剩余应交款采用线下支付尾款的方式,交纳至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指定银行账号。
十一、竞价人参加竞价,必须遵守竞价秩序和竞价程序,不得妨碍组织方的正常工作,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可以撤回标的。委托人撤回标的的,委托人以及组织方不向竞价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
十三、本《竞价须知》与《竞价协议》是《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与《竞价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竞价人阅读本竞价须知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知晓本须知的真实意思,并表示愿意接受和遵守本须知。
注意事项告知书
一、委托人:泰顺县筱村镇里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标的情况:
标的 编号 | 标的坐落地址 | 面积 | 流转 期限 | 年流转费 起始价 | 竞价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1 | 泰顺县筱村镇里垟村精品杨梅共富产业园 | 约150亩 | 20年 | 112500元 | 10000元 | 成交价的 一年流转费 |
注:1、因产业园一期项目于2022年开发建设完成,前5年为水果杨梅培育期,不计算流转费及流转期限内。如有成交,年流转费从2027年开始计算,流转期内费用不变,一年一付,次年起需在上一年流转费到期前30日付清;2、主要项目:杨梅种植。 |
三、竞价活动的相关事项
1、本次竞价标的无产权证;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价人参考。竞价人在竞价前应仔细勘探标的状况,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确认标的土地性质、产业政策、行业进驻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及风险等一切信息,竞价标的规划用途等以不动产权中心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规定为准。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负。竞价人对标的 外观、质量、结构、装修等不作担保,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价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交易涉及的一切费用。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产权证明等原因)拒绝支付成交款等费用或拒绝接收委托人交付的标的。
2、竞价人在签订本注意事项告知书前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面积、位置、现状、瑕疵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年流转费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标的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竞价人及委托人接受。有关标的的用途等其他相关情况,敬请竞价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核实,一旦出价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
四、成交事项:
1、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前往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71253490,开户行: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其竞价保证金转为相应的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齐)。
交易服务费计算如下:
成交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备注 |
50以下(含50) | 2 | 根据20年流转费的总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将开具发票给竞得人。 |
50-100(含100) | 1.5 | |
100-500(含500) | 0.8 | |
500-1000(含1000) | 0.5 |
2、竞得人须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计算如下:
成交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1000以下(含1000) | 1 |
1000以上 | 0.5 |
3、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办理移交手续,标的物由委托人按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交付竞得人使用。
五、流转相关事项说明:
1、支付方式:年流转费自2027年开始计算,流转期内费用不变,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次年起流转费应提前30日付清。
2、履约保证金在流转期满扣除相关费用后由里垟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
3、流转期间,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土地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等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自行结算(含委托人因土地流转关系需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的一切税费)。
4、流转合同期满后受让方须以同数量的杨梅课数交还至里垟村,里垟村精品杨梅共富产业园内现种植杨梅约2500株,具体以实际为准,如杨梅果树数量存在差异不再对年流转费进行多退少补。
5、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土地内归受让方所有但未形成的附着物可由受让方拆除,因拆除造成场地损毁的,受让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受让方修建已形成附合的附着物,归委托人所有,受让方不得拆除和损毁且委托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流转期间,受让方能否办理相关流转审批手续、证照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的一切费用。受让方在流转期间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经营风险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违法经营责任、税收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负,与委托人无涉。
7、流转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公共利益等原因,经政府部门批准,场地确实无法继续提供受让方使用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委托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由委托人提前壹个月通知竞得人迁离,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剩余的流转费用由委托人根据剩余未到期流转费无息退还,不做任何补偿。受让方拒不迁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竞得人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如遇特殊情况,竞价人有权对竞价会资料进行修正,如有修正或有其他未尽事宜,将在竞价会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公开告知全体参与的竞价人。
2、本次竞价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仅供参考,若因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标的物现状有误差的,具体以标的物现状及有效文(证)件为准。
3、委托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竞价标的。若因委托人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或客观必要的原因,竞价人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会,由此对竞价人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负,竞价人不得向委托人及竞价人、泰顺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追索竞价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4、流转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交付使用、年流转费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等参照《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该合同由竞得人与委托人自行签订,竞价人对竞得人与委托人出现的以上合同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元)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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